关于2018年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重要提醒
日期:2018-10-26/ 人气:0 / 发布:昆山注册公司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的整体要求和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主题践行“放管服”理念面向公司注册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在线访谈的相关说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7〕135号)对税务机关的要求,相关提示如下:
一、务必至少要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优惠备案表等资料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未消除的税收政策风险提示信息可登陆“昆山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待办事宜”查看。对于已经完成正式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申报端进行更正申报,消除风险,或者就本企业的特殊情况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存在的问题等提供说明和建议。
三、“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结果将作为的税收风险管理的来源之一。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要求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和“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2017年5月1日起可以开始报送。所有2016年度发生过研发支出的企业,无论是否已经完成2016年度申报,均应当从2017年5月1日起开始申报或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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